安徽凤凰(83200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禾律师 安徽凤凰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2273 号 致: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刊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 日)的股东名册; 5、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