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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600989)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