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600989)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