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603577)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豆德和衝撞而墓各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72号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172号 致: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