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雅创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 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西二楼公司 201 大 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思静律师、姚培琪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