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应当建 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 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 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