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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SeniorSenior(SZ:300568)2025-09-08 11:31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 则规定的关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