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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科技(0025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 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第一章 总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