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科技(00254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 2 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负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 会议,协调制作并保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 以及股东名册、相关证券持有人名册等资料; (四)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和涉及信息披露的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 (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 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 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 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人员不得以双 重身份做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