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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300534)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A 座 15 层 电话:(0931)8260111 邮编:730030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1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