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600397) -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豫章股字[2025]第 003 号 中国·江西·南昌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 138 号宏创发展中心 11 楼 邮编 330038 电 话 ( T e l ) : ( 0 7 9 1 ) - 8 6 6 1 7 6 6 8 传 真 ( F a x ) : ( 0 7 9 1 ) - 8 6 6 3 1 1 1 6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豫章股字[2025]第 003 号 致: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星杰 律师、彭素涵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