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ING LUN 師事務所 illty Partnership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A 座 57/58/59 层 57/58/59/F Tower A Ping An Finance Centre 5033 Vitian Road Euti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e 518000 电话/lel : +86 755 3325 6666 传真/Fax : +86 755 3320 688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 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