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湾控股(01396) -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1)主要交易 有关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GUANGDONG – 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 粵 港 灣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6)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茲提述(i)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7 月 29 日 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收購事項及清洗豁免的公告(「首份公告」);及 (ii)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8 月 19 日就(其中包括)有關收購事項及清洗 豁免之通函(「通函」)寄發延遲所作之公告(「延遲寄發公告」)。除非 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應具有首份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根 據 收 購守 則 規 則 8.2 , 通 函 須於 首 份 公 告 日 期起 計 二 十 一(21) 日 內 ( 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