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9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条件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规定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 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