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 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规则。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条 缩略语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