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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0007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ZHENHUAZHENHUA(SZ:000733)2025-09-09 12: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