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 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 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