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应当维护公司党委在经营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 导作用。涉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先由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 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专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