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风险 管理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