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JINHONG GASJINHONG GAS(SH:688106)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 ...

JINHONG GAS-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