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SLCSLC(SZ:002106)2025-09-09 13: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 修订对照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 结合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同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第 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 称"原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涉及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 | | 第四条 |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 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 | | | | 配偶、父母、子女; | 其配偶、父母、子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