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831039)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5) 0123 号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叶伟明、杨希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刊登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 /) 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025-054)》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