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000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南山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