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300076) -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10 层 10/F, The Bund Financial Center,600, ZhongShanNO.2 Road(E),Shanghai 电话:(86)21-6308 7099 TEL: (86)21-6308 7099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