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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董事离任管理办法(2025年9月制定)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任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离任程序,加强对离任董事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离任包括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内辞职及股东会决定解除 董事职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 第二章 离任程序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者欠缺担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董事提出辞任后,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补足缺额。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定解除董事职务,自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无正当理由,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在补选或者改选的董事就任前,辞任的董事 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