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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有过 半数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