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002910)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 - 1 - 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