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2025年9月)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 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 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