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 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