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 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