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肯特催化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00,000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000,000.00元,扣除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不 含税 ) 人民 币 71,798,326.55 元, 募 集资 金 净额 为 人 民 币 267,201,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