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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FSSSFSSS(SH:600399)2025-09-11 10:4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为了加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抚顺特殊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 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 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