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抚顺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