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的审阅,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公司有关人员和部门。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