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 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4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