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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街(000402)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1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