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30034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 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