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30034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 担保: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 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 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有权予以拒绝。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