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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3003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GoldcardGoldcard(SZ:300349)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金卡智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会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