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海德(301318)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VHDVHD(SZ:301318)2025-09-11 12:2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周子锋律师、王琪瑶 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