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002487) -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金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致: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