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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XUELONGXUELONG(SH:603949)2025-09-12 08:4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 艳女士、张佩莉女士、贺皆兵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具备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