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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XUELONGXUELONG(SH:603949)2025-09-12 08:4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 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