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6030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 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向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当届董事会任命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