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2025年修订)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开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2025 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控制的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止公司资金被 关联方占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应当 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第三条 公司不得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以外的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委托贷 款、委托理财。 第四条 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否则公司将启动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第七条 公司董事应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的有关决策,防止出现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确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防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时, 应当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