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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KECKEC(SH:600997)2025-09-12 09:3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 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 者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 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