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洋新材(上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