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0028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