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