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天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法 务部的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议案内容应当随会议通知一并送达全体董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